哪些企業可以被認定為省級技術創新示范企業?近日,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制定印發《河北省技術創新示范企業認定管理辦法》,進一步明確申報和認定條件。
申報示范企業需具備以下基本條件:具有河北省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資格,財務管理制度健全,企業信用良好;具有一定的生產經營規模,年銷售收入3000萬元以上,財務狀況良好,近3年連續盈利;擁有河北省工業企業研發機構(A級),近3年研發投入占營業收入的比重達到3%,上一年度企業新產品銷售收入占營業收入的比重達到20%,上一年度企業研究與試驗發展人員占職工人數的比重達到2%;近三年內取得一項以上已受理發明專利并已進行成果轉化實施,取得顯著經濟效益;近2年未發生重大質量、安全、環保等方面的事故,未有失信、違法行為。
示范企業認定基本標準包括:具有核心競爭能力和領先地位。掌握企業發展的核心技術并具有自主知識產權,整體技術水平在省內同行業居于領先地位。積極主導或參與標準的制修訂工作。對省內行業發展具有較強的帶動性或帶動潛力;具有持續創新能力和較完善的管理體系。有健全的研發機構并與省內外大專院校、科研機構建立了長期穩定的合作關系。建立了較完善的知識產權管理體系和質量保證體系。重視科技人員和高技能人才的培養、引進和使用;具有較強新產品新技術開發應用能力。新產品、新技術(工藝)開發能力強,具有較強應用新技術能力和技術創新成果轉化能力;注重自主品牌培育。注重自主品牌的培育和創建,通過競爭發展,形成了企業獨特的品牌,并在市場中享有一定知名度;重視創新發展戰略和創新文化。企業領導層重視技術創新工作,具有較強的市場意識和創新意識,重視企業經營發展戰略創新,努力營造并形成企業的創新文化,把技術創新和自主品牌培育作為經營發展戰略的重要內容。
經公示無異議的企業,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發文公布并授牌。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對國家級和省級示范企業,在安排技術創新、技術改造等相關資金時,予以優先支持。鼓勵有條件的地市對國家級和省級技術創新示范企業給予獎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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